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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國家規定從2009年10月1日起,凡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都需辦理《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》。為配合各企業經營及業務發展需要,現我中心推出代理申請《快遞經營許可證》相關服務項目。
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申請分為三類:
在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(省、直轄市郵政管理局審批),至少需要5本快遞員上崗證。
跨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經營的(國家郵政管理局審批),至少需要50本快遞員上崗證,至少6個省份設立分公司。
經營國際快遞業務的(國家郵政管理局審批),至少需要15本快遞員上崗證,需要具備海關監管倉庫。
詳細材料及要求:
1、《申請報告》(包括申請事項、理由、企業介紹等內容,由企業自行書寫)
2、《企業名稱預核準通知書或者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》
3、《企業負責人履歷表和身份證復印件》
4、《驗資報告》復印件(如有增資的需要全套驗資報告,驗原件)
5、《處理場所(中心)的場地使用證明》(即租賃合同和產權證復印件等,注冊地與實際經營地、處理場所不一致的,均需提供相應的租賃合同及產權證復印件,租賃合同的承租方應是企業名稱,合同驗原件)
6、《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申請書》(下載打印,填寫經營區域,法人簽字)
7、《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申報表》(下載打?。?br />
8、《股權結構表》(下載打?。?br />
9、《經營快遞業務的分公司(營業部)名錄》(下設分公司(營業部)企業提供)
10、《經營快遞業務的子公司名錄》(下設子公司的企業提供)
11、《經營快遞業務的加盟企業名錄》(被加盟企業提供)
12、《處理場所(中心)名錄》(下載打?。?br />
13、《持證快遞業務員名錄》(下載打印,證書號碼可以身份證號代替,但不以準考證號代替)
14、《服務質量管理制度》(應包括下列內容:)
14.1《服務承諾》;
14.2《服務時間、營業時間、資費標準》;(攬件電話)
14.3《損失賠償辦法》;
14.4《投訴受理辦法》(投訴電話)
15、《業務操作規范》(應包括下列內容:)
15.1《收寄驗視制度》;
15.2《分揀運輸制度》;
15.3《派送投遞制度》;
15.4《業務查詢制度》。
16、《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》(應包括下列內容:)
16.1《收寄、運輸、投遞安全保障制度》;
16.2《快遞服務人員、用戶人身安全保障制度》;
16.3《用戶信息安全保障制度》;
16.4《安全保障協議(范本)》(企業與大客戶之間簽訂的安全協議);
16.5《寄遞安全承諾書》;
16.6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》)
17、《經營代收貨款業務安全保障措施(含自營代收貨款業務承諾書,風險控制措施及資金結算系統的相關資料,以及代收貨款服務合作協議)》(開辦代收貨款業務的企業提供)
18、《加盟合同協議》(加盟企業或被加盟企業提供,有規定范本)
19、與國外代理協議(申請國際快遞需要提供,.好提供2家以上的代理協議)
20、報關員、報檢員資格證書、勞動合同復印件(國際快遞需提供,驗原件,代理可借證)
備注:1-5為企業提供,6-13為系統申報生成,14-17代理可提供,但企業需要提供提供服務價格表、損壞賠償標準、投訴電話、業務查詢電話。
以上材料一式二份,每頁蓋公章,蓋章需清晰完整。以下這些需驗原件:營業執照、驗資報告、租賃協議,報關證與報檢證(申請國際快遞需要)